大竹县代理记账协会
简 报
﹝2023﹞ 第 1 期
大竹县代理记账协会 2023年3月17日
大竹县代理记账
协会2023年工作会议暨2022年度工作总结在竹城召开
为总结2022年工作规划2023年协会工作,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3月17日下午,在大竹商贸物流园(帝标家居三楼会议室)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行业副会长刘久千同志主持。会议以歌唱红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引会议开始。
协会会长周小波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周会长强调:
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意见》意义。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财会监督的内涵、定位、要求、体系、机制和重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为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力支撑,对代理记账行业开展财会监督、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指引和更为扎实的理论指导。
二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意见》内涵。行业全部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要深刻领会财会监督新内涵、新定位、新原则、“五位一体”新体系、“纵横贯通”新机制以及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新重点任务,确保《意见》准确落实到代理记账行业财会监督实际工作中。协会“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的工作安排,将《意见》学习宣传作为岗位练兵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理论研学,在日常财会监督中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进一步将财会监督工作做细做实。
三是要求,要牢记使命,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各公司要实际建立起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要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从业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精通业务知识,熟悉、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财政局会计股余股长从三个方面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一是提出要求:为代理记账行业指明了方向:《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从明确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工作要求、搭建财会监督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搭建起了财会监督的“四梁八柱”。
二是明确警示:划分违法违规边界:代理记账行业,是市场经济社会分工的产物,尤其众多中小微企业的出现,为代理记账行业提供了生存发展空间。同时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外包方式,越来越受到企业青睐。近年来,代理记账行业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构数量快速增长、行业规模逐步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扩展,在服务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代理记账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弊端,亟需研究、发现和解决,以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三、建设制度:代理记账行业已在路上:《意见》第八条关于“实质性一体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对专业服务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此次《意见》对代理记账机构一体化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持续提升中介机构一体化管理水平,实现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的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同时副会长田军总结了2022年度协会工作,秘书长对2023年的协会工作做出了安排。
会长以《携手奋进新时代凝心聚力铸辉煌—努力推进全县代理记帐行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做了重要讲话:
一是总结了2022年度协会工作,2022年度协会做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交流学习,提高行业素质:(二)开展公益活动,树立协会形象:(三)接受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管理。
二是对2023年度协会工作,做了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三)扎实抓好人才文化建设。(四)着力抓好高质量发展。
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要求各公司从8个方面自行开展自查自纠。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完全责任人,对本所自查自纠负全责。自查自纠涉及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本单位和个人有无未交、少交、漏交,特别是故意逃避税收的问题和风险;
第二、有无违规提供税收筹划服务,诱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违反税收法规,获取非法利益问题和风险;
第三、有无协助客户编造资质、虚构业务、虚列收支、虚开发票逃避税收的问题和风险;
第四、有无以分成、回扣、佣金、介绍费、劳务费等利益输送,帮助客户少交税款,摆平案件,不受处罚和减轻处罚,获取欠税、返税、减税免税等问题的风险;
第五、有无参与合谋实施逃税、骗取税收优惠的问题和风;
第六、有无收取纳税人大额服务费,而故意放水损害国家税收利益或收取政府机关服务费,故意放水让纳税人少交税款,并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和风险。
第七、有无夸大客户税收风险,制造紧张,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和风险;
第八、有无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账的问题和风险;
二0二三年三月十七日